江苏苏州:开始很嚣张,最后很狼狈,女子亲身示范抗法“反面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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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电动自行车,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驾驶,这是每个市民的义务。如果因交通违法被依法处罚则应当配合执法并吸取教训,而不是“强词夺理”“胡搅蛮缠”。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9日上午,姑苏交警大队平江中队组织警力在齐门路平齐路口开展非机动车违法整治。10时左右,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从前方路口闯红灯通过,甚至连头盔都没有戴。交警立即将其拦停,正准备核对身份、进行处罚,然而这名女子怎么也不肯出示身份证,不肯说出自己的姓名,还矢口否认自己闯红灯的事实。

正在胶着之际,又一名女子从同一个方向,同样驾驶电动自行车闯了红灯通过路口,并停在了第一名女子旁边,显然两人认识。后来才知道先停下的女子姓陆,后停下的女子姓史,该二人系母女俩。两人始终不肯配合核实身份信息,也始终不承认闯红灯的事实。交警继续核实两名女子身份时,陆某突然抢过民警的警用电台,僵持良久,陆某还口口声声说着“我是老人,你不要跟我计较。”史某则始终说两人没有闯红灯,也不同意跟民警回警队查看视频证据。

为了防止史某强行离开现场,民警决定临时扣留其电动自行车,谁知此时史某情绪愈发激烈,连续推搡民警,民警制止其行为后,史某又用拳头击打民警面部和胸口。现场的执勤警力赶紧将史某控制,并呼叫平江派出所前来增援。

后经派出所工作,史某因涉嫌袭警,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陆某则还在进一步调查和处理中。

警方提示

为了共同打造文明和谐交通,参与交通的过程中,不仅要自觉守法、文明驾驶,也要服从交警指挥。存在违法和错误的,应当依法接受处罚、引以为戒。采取暴力抗法的行为只会产生更严重的后果,得不偿失。

来源:姑苏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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